連千毅嗆送網友發財金
判決指出,郭姓男子 2018年12月間,在連千毅臉書「蘭庭精品」購物平台購買手錶後要辦理退費,以手機私訊方式與連千毅討論退貨退費事宜,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
連千毅以傳送語音訊息稱:「你如果要行使什麼7天鑑賞期,你去○○購物台行使,你如果要告你去告沒關係,現在你家住址電話號碼我現叫少年仔錢拿著,送你2包發財金給你過年」等,接著傳送2張內有眾多黑衣人參加喪禮的照片給郭男,郭男收到後心生畏懼,立即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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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有恐嚇意圖
連千毅向檢察官說,當時是郭男要求退費以外,又要求公司贈送他2000元發財金,後來公司退費給郭男後,他仍一直打電話到公司來爭執,公司的小幫手無法處理郭男的要求,才會叫郭男直接用臉書私訊給他,且他傳照片之後,郭男是連續以「拇指比讚」貼圖回覆,應無其所稱遭恐嚇而心生畏懼等情況。
法院審理認為,連千毅先稱要找人前往郭男住處,接著又傳送有自己、太陽會成員在內的眾多黑衣人參與喪禮出殯照片,顯然有糾眾前往郭男住處鬧事算帳實施暴力的意圖。
加上連千毅也曾向檢察官說:「我是要跟郭男說不要在我面前講兄弟話,我要表達的是不要在關公面前耍大刀,不要恐嚇我。」因此法院認為連千毅對於自身身分地位與社會評價有所自信得以造成他人壓力,並具有與幫派份子相抗衡的能力,有意藉此要求告訴人知難而退,主觀上確實有恐嚇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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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億來億去卻向法官哭窮薪水5萬
不過每天在網路上「億來億去」、直播時擺滿現鈔、iPhone,脖子掛金條炫富的連千毅,此案審理時卻向法官說他每月收入只有5、6萬元,並有2名子女要扶養,家境小康,與鏡頭前的多金形象落差很大。法院審酌後,去年11月將他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
後來連千毅還在臉書解釋,表示「新聞說得沒錯,我們是小康家庭,娜美對我很好,一個月都給我5萬塊零用錢,剪頭髮,加油,吃飯,還有兩個兒子要養。」他還自我勉勵,有一天他存到錢,一定要買台好點的車子,跟房子,過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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