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去(2024)年12月31日通過相關修正案,總統並於今年1月20日公布,自8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制:80歲以上長者,無論是否失能,僅憑身分證即可申請聘用外籍看護;70至79歲者,則須檢附癌症第二期以上診斷證明,即可免附巴氏量表申請。
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目前全台符合新制的健康長者約有53萬人,另有70至79歲、罹患癌症第二期以上者約12萬人;至於目前已聘有外籍看護、屬中重症照護需求的家庭,則約為19.7萬戶。
陳世昌指出,從人性角度觀察,新制上路後勢必出現「誰給得多、誰比較輕鬆,誰就搶得到看護工」的市場效應。近期已有重症家庭反映,原本聘僱的外籍看護突然要求加薪,即便續約時已調薪,仍再次開口,甚至有看護直接向雇主表達,想轉往照護負擔較輕的家庭服務。
他也透露,目前市面上已有仲介業者開始打出「80歲免評、可直接申請外籍看護」的廣告,顯見相關人力已開始出現搶案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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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說明,勞動部規劃6大配套措施緩解重症家庭的需求問題,如下
1.輕重分流,重症優先:於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實體申辦」,本國籍照服員推介長照服務資源,國內推介原則為7日縮短至1日。
2.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新增不分齡癌症四期以上、70至79歲罹患血液淋巴腫瘤、全癱無法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者。
3.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聯合服務中心將專案進行「短期、高媒合次數」,將重症家庭國內承接順位列為最優先,若連續14日未有重症家庭雇主登記,則由其他雇主承接。
4.協調移工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外館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簽證申請,引導仲介機構優先處理重症家庭需求。
5.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新增188人於各地方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地方縣市政府查察諮詢員等5類相關機構。
6.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擴編11.8億元,協助渡過照顧空窗期、提供聘僱注意事項及支援服務,以及即時推播聘僱移工資訊/查詢。

針對外界關切,大量引進從事看護工作的外籍移工,是否會導致人力集中於照護負擔較輕的家庭、排擠重症戶,蘇裕國回應,目前國內從事看護工作的外籍移工約有4至5萬人,未來預估將增加至6萬人。印尼等四個主要來源國政府皆表示,將盡力配合台灣的人力需求。
至於新來源國之一的印度,目前以製造業為優先,首批引進人力為1000名勞工;蘇裕國表示,後續仍會與印度政府協商,評估是否進一步擴大至看護等照護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