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改動是參考國際慣例,也回應酪農業者關切。食藥署食品組組長劉芳銘說明,經過1年跨部會討論,決定讓「鮮乳」回歸農業部核發的「鮮乳標章」管理,其他乳品改稱「牛乳」、「羊乳」等,更清楚也更公平。

這次修正也規定,凡乳脂肪或乳糖經調整的乳品,應在包裝上清楚寫上「乳脂肪經調整」或「乳糖經調整」等說明。如果符合國家標準,也可以直接標示為「全脂」、「低脂」或「無乳糖」。這樣消費者就能一眼看懂內容,選購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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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般乳品,新規也將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輔助食品與特殊醫療用乳品納入規範,相關規定將於2027年7月1日正式生效,給業者足夠時間調整。消費者未來選購寶寶奶粉,也能更清楚了解成分與來源。

新制上路後,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食安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若沒標章卻標示為「鮮乳」,最重可罰400萬元,甚至涉及仿冒還會依農業部規定另行處分。食藥署提醒業者及早因應,別為了標籤吃上大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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