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歷經長達逾百日的虐待,在去年底不幸身亡,震驚社會。案件經國民法官審理,已判決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昨(29日)監察院糾正文指出,北市社會局系統登載保母「每天填寫」照護紀錄,卻查無實據,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
無論是行政院監察院糾正,或是檢方起訴書揭露的事實,都直指台北市在托育管理上漏洞百出。面對外界質疑,市長蔣萬安表達若涉及偽造文書,將依法處理,但目前市府行政調查與對社會局的說明仍顯模糊;社會局長姚淑文稱保母以Line紀錄、無固定格式,並強調是保母與社工間協議結果。
然而,監督單位有沒有查核紀錄是否真實存在?市府如何確保日誌制度落實?這些問題至今未見明確說法。

事發至今已半年,無論是議會提醒、外界關注,蔣萬安及他的市府團隊多數回應仍停留在「配合調查」、「依法處理」層面,但如何從制度面回應社會對托育安全的期待,檢視共訪流程、落實日誌查核、確立責任分工,才是關鍵。
剴剴案不該止於懲罰個別保母;當市府早已接獲來自議會與媒體的反覆提醒,卻未見具體制度改善,真正需要被檢討的,恐怕不只是基層執行,而是整體監督思維與執行意志。
剴剴走了,留下的是制度要回答的問題。真正的重點,是如何從此案中學會預防,而不是只在事後補破網,否則下一個剴剴,仍可能在沈默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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