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名單,列入禁止飼養輸入的955個動物種類,其中指定禁止輸入或飼養包含22類,如眼鏡凱門鱷 、犰狳科所有種、河狸所有種、犬科所有種,但不含家犬,而禁止飼養的8種,包含浣熊、鱷龜所有種等。
而《動保法》第26條第一項第二款,若飼養、輸出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將遭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寵物權益捍衛聯盟今天提出五點聲明,批評政策內容未經充分科學驗證,缺乏明確證據說明哪些物種會對社會安全與環境造成威脅。他們要求農業部公開相關數據與風險評估,確保政策制定透明、合理。聯盟指出,動保政策應以提升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為目標,而非草率擬定禁養名單。
聯盟進一步警告,全面禁養將導致寵物市場與相關產業地下化,增加政府監管困難,甚至可能造成動物棄養與虐待問題。他們認為,農業部應訂定清楚的飼養規範與監督機制,輔以有效配套措施,才能真正保護動物與維護社會秩序,而不是僅靠禁令來解決問題。
對於聯盟的質疑,農業部回應,目前禁養政策尚在討論階段,並未確定實施時程,未來將持續蒐集各方意見,審慎評估政策內容。農業部強調,制定政策是為了確保生態環境與公共安全,但也會考量產業發展與動物福利,避免對飼主與市場造成過大衝擊。
寵物權益捍衛聯盟則強調,農業部應優先進行科學研究與全面溝通,確保政策符合公平與合理原則。他們呼籲,禁養政策須兼顧動物福利、產業發展與社會安全,避免一刀切的政策造成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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