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根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規定,台北市流通的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的都、道、府、縣名。若未依規定標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將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進口業者在標示原產地時,應確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通路業者在上架時,也應先檢視原產地中文標示是否符合要求,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台北市衛生局鼓勵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慮,可撥打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進行諮詢。

此次抽驗結果顯示,日本進口食品在輻射殘留和產地標示方面均符合規定,民眾可安心選購。然而,衛生局強調,將持續進行相關抽驗與監控,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為市民的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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