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昨爆料,新版《菸害防制法》今年3月上路,加熱菸納管,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但尚未有加熱菸通過審查。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一場新潮流高層的飲酒趴使用加熱菸,梁當晚未否認稱,就是單純朋友聚會,有違法令,該罰就罰。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在立院受訪也說,對使用加熱菸是「該罰就罰」,若有足夠證據,「這沒有例外」依《菸害防制法》可處2千至1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此為檢舉案,會先發函請行為人陳述意見,也會進行證據調查,除了媒體已公布的資料,若檢舉人有更清楚的照片、影片也可提供,經確認有使用加熱菸,才會進行後續裁罰,原則一到兩周內可定案。
衛生局指出,若行為人陳述承認使用加熱菸,相關證據也很明確,即可認定違反《菸害防制法》15條第2項使用未經過中央審查的加熱菸品,將依同法第40條第3項開罰2千到1萬元罰鍰。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波波醫師」燒太大 衛福部急撇:24億偏鄉醫療計畫本國生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