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吳淑瑛表示,「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是針對待業3個月以上的15歲至29歲初次尋職青年,初次尋職的定義是在這之前不能有勞保記錄,或者過去勞保投保薪資級距在第一級以下,若是學生時間有打工,則不會納入計算,僅檢視畢業後的勞保紀錄。
另外,如果是白天有全職工作的夜間部學生,因具有學生身分,在畢業後求職時,同樣符合初次尋職的條件。
吳淑瑛說明,此計畫分為三個項目,首先是尋職津貼,只要參與此計畫並完成各項求職準備,如自行求職、接受就業諮詢等,就可以每月領取尋職津貼5000元,連領3個月共1.5萬元,且若在60天內找到工作,第三個月的5000元津貼,同樣會給付。
不過若是在參與計畫的30天內就找到工作,就只能領取一個月5000元的津貼。
第二個項目是就業獎勵金,就業滿30日、90日或180日者,分別可領取5000元、2萬元、1萬元。不過,就業滿30天的5000元獎勵金,僅限於參加計畫後60天內找到工作者。
尋職津貼加上就業獎勵金,參與此計畫的求職者,最高可拿4.5萬元。
第三個項目則是跨域就業補助,參與計畫的求職者,如經就業服務機關推薦至距離日常居住處所達30公里以上的地區就業,可享有最高3萬元搬遷補助金,以及最高5000元的租屋補助金,或最高3000元的交通補助金。
針對「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的施行情況,吳淑瑛說,此計畫預算上限為18億元,預計一年協助4萬名青年求職。從7月1日開放求職者參與計畫至今,已有2183人參與。
此外,吳淑瑛也說,萬一參與此計畫的求職者,經過三個月後,仍然找不到工作,可以再參與勞動部的「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青年職得好評計畫」是針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達6個月以上,此計畫由就業服務機關協助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參加的求職者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可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不過,因為「青年職得好評計畫」要求失業6個月才可加入,若青年求職者一畢業就先參與「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但3個月後仍未找到工作,無法馬上銜接「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若先前已失業3個月以上,又參加「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3個月後仍失業,就能無縫銜接「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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