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今年的端午節將於6月22日舉行,並被視為法定休假日。根據法律,雇主應給予勞工假期並支付相應的薪資。如果端午節恰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雇主和勞工應協商選擇其他日期進行補假。如果勞主獲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工作,月薪制勞工應獲得額外的一天工資,而時薪制勞工則應根據出勤時數獲得加倍的薪資。
對於那些按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工作的企業,例如週一至週五工作、週六休息、週日例假,如果在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下實施了每週工時彈性制度,則可以將6月17日(週六)的休息日調整為6月23日(週五),以形成連續四天的假期,從6月22日至6月25日。
如果企業要求勞工在連假期間工作,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1. 6月22日是法定休假日,雇主除了支付當日的工資外,還應支付額外的一天工資。 2. 6月23日和24日是休息日,如果在出勤前2小時內工作,每小時的薪資至少應按照平日每小時的薪資支付1⅓倍,而在出勤第3至8小時期間,每小時的薪資至少應按照平日每小時的薪資支付1⅔倍。 3. 6月25日是例假日,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經雇主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否則不得要求勞工在當天工作。
勞工局強調,如果企業違反上述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將面臨罰款,最低罰款額為新台幣2萬元,最高罰款額為新台幣100萬元。同時,違規企業的名稱和負責人的姓名等信息也將被公開,勸告企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以免觸犯法律並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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