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向《壹蘋》投訴,指台鐵山佳站郭姓站長讓沒有受過運轉員訓練的人從事行車運轉工作,但台鐵嚴格規定,行車運轉須受過運轉員訓練並且拿到證書,嚴格禁止沒受訓者來做行車運轉事宜。
該投訴人稱,郭站長偷懶摸魚、工作不做,爽拿薪水5萬多,竟於3/28貪圖個人方便,要求無受訓的站務員幫他「開車」(台鐵術語),開車是指站長或受訓過的運轉員監看月台監視器,若沒問題,便通知列車長關門,再按鈕顯示綠燈,司機看到即可將列車開走。
開車是站長的工作,休假就由替班站長,即便是站務員執行,也一定要搭配主管,且需經3周訓練並取得證書,投訴人直言,鐵路局抓得很嚴格,但郭站長沒在怕,過去就曾讓沒有受過訓的站務員執行開車業務,結果還夾到人。
此外,投訴人說,郭站長去年5月到任,今年農曆年後突然變了個人,開始濫用權力、摸魚;此外,行車室包含站長、運轉員在內僅需2人,卻曾1天排5人,就是幫他開車,他在一旁發呆、瞎忙。
投訴人也質疑,台鐵口口聲聲說要改革,一個站長濫用權力卻都管不了,實在看不出改革決心在哪?難道忘了太魯閣跟普悠瑪幾十條人命的教訓嗎?
台鐵說明,運轉員必須合乎部頒「行車人員技能檢定」規定且領有證照,方能辦理行車工作,經查山佳站站長郭員未依規定,指派不適任人員辦理行車工作,顯已違反規定,將給予重懲。
至於重懲為何?台鐵表示,本案後續將檢視相關事證及審視違反情節輕重,按交通事業人員獎懲標準表、提報懲處建議,並依行政程序送考成委員會審議。
另台鐵強調,會持續落實安全改革,並深切檢討本案,未來將嚴格執行各項標準作業,同時加強考核,以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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