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及2022年藥價均尚未檢討,健保署參採各界意見一次檢討2年藥價,並衡量疫情、俄烏戰爭、通貨膨脹等因素,藥價調整金額為81.8億元,且本次檢討的藥品約有14,090項,其中約8,579項未調整,調降約5,475項藥品的價格,調升36項藥品價格。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長黃育文說明,為確保供藥穩定、加上藥品短缺事件,此次藥價調整設有3項原則,包含已低於地板價的藥品不調整、調整後低於地板價則以地板價為限、已向食品藥物管理署通報並經評估確認短缺的藥品也不調整。
因應3項不調整原則,健保署今年首度施行一個品項不調整,同分組的同成分、同含量、同劑型也都不調整,例如近來傳出缺藥的泰克胃口溶錠30毫克,膠囊劑型就會被當作同分組不調整,安滅菌錠同分組也不調,目的是鼓勵國內藥廠投入或擴充生產,以達到扶植國產學名藥,確保民眾用藥無虞之目標。
黃育文表示,對於調整後藥價,廠商有不敷成本情況,可於公告後2週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向健保署申請重新核價,在未完成重新核定前,暫不調價。最終藥價調整結果將於3月中旬公告,4月1日實施。
健保署表示,藥價調整是每年例行作業,自2013年起試辦DET,於總額預算下,當實際藥費支出超過年度藥費支出目標值,則於隔年啟動藥價調整,以有效管控整體藥費支出,替民眾荷包把關。調整時也會考量廠商的合理利潤,給予基本價及調降幅度的保護,確保藥品穩定銷售。健保逐年引進新藥提高民眾使用新藥的可近性,藥價調整可有餘裕收納新藥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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