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28日晚報導,香港警方同日表示,周庭涉嫌干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獲准保釋,她並沒有依照警方指明的時間、即28日到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
警方表示,嚴厲譴責這「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會全力依法追捕,並指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
香港商業電台等港媒消息指,香港警方今早邀請周庭的父母到大埔警署協助調查,周庭的母親是周庭獲得保釋的擔保人。
周庭於本月初在社群媒體發文,宣布流亡加拿大,不再回港。她當時表示,今年9月已經離港赴加拿大讀書,原定12月要就國安案件向警方報到,但經過深思熟慮,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周庭還表示,向警方國安處申請前住加拿大讀書時,對方提出如果她想取回被扣起的護照出境,要先與國安處人員回深圳參觀一天,她只好答允,並於8月某一天在國安處人員陪同下,到深圳參觀改革開放展覽及騰訊總部等。
她表示,到9月中她離港前一天,終獲發還護照。
香港警方至今未證實是否曾要求周庭「深圳一日遊」作為獲發還護照的條件。(綜合外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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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女神」周庭正式遭通緝 港警:除非自首否則終生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