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去年7月起,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縣市正式實施「囤房稅」,衝擊「非自用住宅者」,恐被課徵較高額稅率,因此不少屋主將房產以贈與方式讓家庭成員分散持有,以避免被課高額囤房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免課徵贈與稅,再加上去年開始,贈與免稅額提高,從原本的每人每年220萬元,拉高到244萬元,多少也增添民眾在資產配置上採取「贈與」意願,夫妻先透過贈與配偶不動產,再以夫妻兩人每年共可贈與子女488萬元的免稅額,將資產分批逐次轉贈給子女,一來可達到節稅的效果,二來也能協助年輕人在高房價時代晉升有房一族,使2022年贈與棟數的年增率飆破1成,贈與棟數創下近7年新高。
不過2022年全年建物贈與總量雖來到近5萬棟,但觀察實際整體的贈與稅收,去年與前年相比僅微增1.7%,成長幅度並不大。張旭嵐指出,因去年免稅額提高,符合免稅條件的案件佔比走揚,尤其是佔了近1.4萬棟的夫妻之間贈與,依規不列入贈與總額免課贈與稅,所以去年整體的贈與稅收才沒有大幅增加。
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說明,夫妻間相互贈與房地,除免課徵贈與稅外,也可申請暫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過仍要繳納房屋契價的6%契稅。實務上也常見,假如原不動產持有人,過去已經用過「一生一次」的10%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稅率,為了其他房產售屋節稅,則先透過贈與給配偶,除了免課贈與稅,之後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時,亦可再享有其配偶一生一次的土增稅優惠稅率。不過提醒民眾,土增稅「一生一次」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設籍,且出售前一年不能有出租或營業使用,才能符合優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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