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表示昨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審議判斷書,認為大同於2009年承接的內政部移民署「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2010年承接的「陸客來台線上申請平台及入出國通關查驗系統委外建置案」兩標案,構成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之事由,予以停權3年,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大同昨晚臨時召開重訊記者會,由發言人及策略長丁爾昆對外說明,並於晚間22時31分發布重訊對外說明。

大同指出,該兩標案早已驗收結案,未存在其他履約爭議。大同主張移民署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將循過往成功案例尋求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大同表示,營運能力正常穩定,此停權處分僅影響電力事業群投標公共領域的權利,該公司將加強民營業務拓展及大力發展海外市場與轉投資業務,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大同公司在手訂單逾210億,訂單能見度至2027年。

大同表示,未來將運用集團多產業發展優勢,持續增加美、日、中東、泰、越等既有生產與銷售據點持續開拓外銷市場,並調整接單策略以代工、機電工程承攬方式拓展內銷民間接單,並尋求異業或同業間策略聯盟及購併機會,擴大營運及利基,集團內部資源豐沛,事業多元,評估該案對集團財務、業務影響於控制內。

電力為經濟發展的火車頭,大同表示司日前甫與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完成簽約,KPMG業已提供美國在地投資標的,雙方將密切配合加速美國策略性投資計畫,該計畫涵蓋兩層面,第一為尋求美國在地製造夥伴、第二是美洲區域銷售通路公司策略性合作。大同相信該事件為一大轉機,將利用此機會於美洲建立完整供應鏈與市場,大力發展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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