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壽2021年以28億、16億權利金得標,取得T17、T18基地50年的地上權,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先前表示,新壽依契約已繳交保證金共計32.7億元,另相關成本包含設計費等,北市府初估多給約5至8億元,只是新壽認為應納入50年預期效益,總計達107億元,雙方認知落差懸殊,頻頻隔空喊話,如今新壽願意拿回成本,讓輝達能如願入駐北士科。
新壽表示,近日北投士林科技園區 T17、T18開發案引發各界關注。今日新光人壽董事會後記者會一開始,新壽董事長魏寶生首先表示,「我們是金融業,各位知道,過去一年與市府與輝達溝通,我一直秉持公司治理原則,董事會也給予一定支持,但可能背信的疑慮,我必須與董事成員密切溝通,今天有可能有背信疑慮。外界不論有何不滿或批評,但我必須在公司治理情況下,善盡管理之則,之後授權我。」
輝達台灣總部能否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本週進入關鍵倒數。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表示,10月24日以前是輝達給經濟部、台北市政府提供設置台灣總部土地備案的時間點,新光人壽如果24日前仍不提出合意解約條件方案來進行協商,北市府就會進入下個階段,目前北市府提供給輝達的備案包括T12及松南營區,李四川前天並證實提供給輝達的備案,還有其他「祕密基地」, 而且北市府已帶輝達看過這塊未曝光的地。
新光人壽今於記者會上提出五大項訴求,其中第三項,魏寶生強調,新壽「堅守原則:不向納稅人請求未來損失之補償」,本案最關鍵的爭議,在於外界擔憂的「圖利」與「補償」問題,該公司特此有4小點鄭重澄清,包括1. 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本公司雖已投入鉅額成本且預期未來獲利,但自始至終,本公司從未考慮、也從未同意向北市府請求任何未來損失之補償。
第2點,新壽表示商業機制並非「圖利」,該公司基於支持國家產業發展,於114年5月與輝達 簽署備忘錄。原規劃係由輝達公司承接地上權契約,並依商業慣例支付本公司 已支出成本及合理損失,此為兩家企業間之商業條件,毋須北市府負擔。3. 北市府要求提報金額: 北市府在否決前述方案後,反覆要求本公司提報解除 契約之補償金額,以便送市議會審議。然本公司基於「不應由納稅人補償」之 初衷,從未同意、亦未曾提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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