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劉家昌希望在微博關注他的2300多萬網友幫他一起監督,今他再次打出愛國牌,「在台灣綠蛆全面執政下,我是唯一敢對著媒體喊我是中國人的。晚年回到家鄉為鄉親做點事,不能忍受少數人用公權力,破壞國家的聲譽」。不過中國網友不隨之起舞,直言「家務事就是家務事,別跟愛國啥的混在一起。大陸在這方面有個不好的先例:汪小菲」、「你念念不忘的可是中華民國」。
也有人勸他放下:「2009年您小兒子在台灣發專輯,你們一家三口經常同框,都是滿滿的幸福感,您和兒子同台唱《連心》,您在記者會上替兒子辯駁說話,他們倆是您曾經最愛的人,怎麼捨得現在要一直往死裡打官司?還是私下協商為好,官司把正常生活都耗沒了,您應該享受晚年生活,您兒子應該去做他喜歡的音樂而不是官司纏身。」
【劉家昌微博全文】
許律師
一個落葉歸根回到中國,想為社會做點事,能安逸度過晚年的人,
沒想到被告了,還要打官司。
請你代表我,要先確認。
章家珍告我的合法性
在全鷹潭市民眾目睽睽之下,我一個人在這裡奮鬥了十五年的公司。
她既沒來過,也沒做過一天事。怎會突然變成老闆或法人的?
1.請問她跟我是什麼關係?
2.我是什麼職務?
3.她雇用我嗎?有付薪水嗎?十五年喝西北風嗎?
4. 我的金主方姐過世後,章家珍才出現,背著我們,公章明明在我公司,她叫北京大律師謊報遺失騙了公安,暗地把法人過到她名下。
北京大律師是什麼來頭?不管到公安、公商局都能通行無阻。
我曾為了章家珍,在香港收了公司賣房子的錢(港幣 )。不匯回公司是侵佔,套匯,刑事犯罪。我報案兩次,公安不受理。
讓我從原告變成了被告。
5.今天她又換了另一批北京大律師來告我。
在公司合法申計報告上萬筆帳上,隨便挑一條。早期我借錢還債的紀錄,與她何關?這種無理取鬧,法官能受理嗎?
6. 一個強盜清點搶回來的贓貨,發現失主多年前用掉一項,再回來跟失主追討。有天理嗎?
也只有北京大律師,為了點律師費,斷章取義,來我們鷹潭鄉下地方撒野,我們要透過司法,趕他們滾出去。
7.早期我曾聽過,台商一些怨言,但我堅信中國是法治國家,我的事,在過程中,地方政府不經查證,當我是死的,讓我吃了暗虧。
8.在台灣綠蛆全面執政下,我是唯一敢對著媒體喊我是中國人的。
晚年回到家鄉為鄉親做點事。
不能忍受,少數人用公權力,破壞國家的聲譽。
這次的訴訟。我已通知中外媒體一起監督,讓全世界知道,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是公義的
9. 期待法官傳喚兩造和所有證人。當面對質,就一目了然。
10. 貪得無厭的章家珍先前告了華泉,才開了一庭就撤告了,浪費司法資源。
許律師,我不接受撤告,八十一歲的人,還會在乎金錢身外之物嗎?
為了是非善惡,堅決打到最後一口氣。煩請許律師,把我以上所說和向方姐借款在港台法院公證檔,呈給我們分案的法官,謝謝你。劉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