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昨日在微博指控都美竹一開始爆料就是要錢,還敲詐吳亦凡50萬人民幣(約220萬元台幣),並質疑她被迫和吳亦凡發生性關係的說法,稱都美竹當晚不顧旁人勸阻執意要留下,隔天還向姊妹淘炫耀和吳亦凡在戀愛,「為什麼當初找我幫忙的時候跟我說的只是自己被甩了想報復渣男」?她還預告二審將出庭幫吳亦凡翻供,「關於吳先生和都美竹小姐的二審開庭,我會親自出庭作為本案的出庭證人當面和都小姐對質,之前都是提供口供作為證詞」。
對此,都美竹今日在微博否認敲詐,「從頭到尾我沒有收過一分賠償款,也沒有寫諒解書」,至於李恩預告出庭作證的說法,都美竹則打臉說:「我從來沒有在一審及判決書上看到任何李女士的證人證言,她並不是與案件相關人員,希望大家不要被騙了。」並稱李恩根本沒有資格作為證人出庭,要對方不要再繼續利用她炒作話題,針對李恩在網路上造謠和誹謗,她也已經通過正規的法律手段維權。
最後,都美竹還向造謠網友喊話,「你們不需要再試圖通過輿論給我施壓,腦殘粉和水軍的攻擊這招對我不管用,因為在當初選擇站出來的時候我就已經想到過未來將會面對的一切,所以我無所畏懼」。
下午李恩就在微博逐一回擊,先是PO出律師要求協助調查的單據,證明自己二審確實會出庭作證,接著又上傳一段都美竹和朋友的對話音檔,清楚聽見都美竹說手裡沒有確確實實的證據,只是嚇唬吳亦凡說她有,還獅子大開口要了800萬人民幣(3500萬元台幣)的巨額賠償,李恩更爆料,都美竹第一次與吳亦凡發生性關係後,就向他要了32000元人民幣(約14萬元台幣),大酸她「畢竟你只是一個第二天從人家家裡離開,就收人三萬二,還像閨蜜炫耀跟人談戀愛要和人家結婚,結果過了半年就說人家qj你的單純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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