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踩「電動平衡車」手捧泡麵吃 桃園男逆向耍帥!代價要噴3600元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男子昨天(6日)在桃園區永安路上逆向騎乘「電動平衡車」,還一邊吃著泡麵,目睹民眾直呼「好危險」!經民眾把影片PO上網後,轄區警方表示,男子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3600元。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男子昨天(6日)在桃園區永安路上逆向騎乘「電動平衡車」,還一邊吃著泡麵,目睹民眾直呼「好危險」!經民眾把影片PO上網後,轄區警方表示,男子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3600元。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洪姓男子日前騎乘電動滑板車,行經太平區中山路三段時突然自摔跌倒,整個撲在馬路上,全身多處擦挫傷、腦震盪,所幸送醫後無礙。洪男稱當時身體突然不適,頭昏目眩,不過,電動滑板車屬「個人行動器具」,依法不得在馬路上行駛,警方將對洪男處以最重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台北街頭常見電動滑板車趴趴走,依法電動滑板車不得行駛道路、公園等,上週議員質疑警察局取締不力,近三年平均各警分局每月只取締1.7件,蔣萬安下令加強稽查,交通局今宣導,今年截至11月已取締285件個人行動器具違規案,並有39起事故案件,呼籲民眾遵守規定,道路公園都禁行電動滑板車,違者開罰1200~3600元。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北市1名老翁,日前酒後上路,騎乘自行車在中正區街頭蛇行,遭巡邏警攔查,因老翁拒絕酒測,員警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舉發,將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中正二警方表示,春節期間一共取締7件酒後騎乘自行車案件。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歲末將至,尾牙及飲宴應酬增加,高雄42歲吳男參加友人婚宴結束後,自恃酒意已退且誤以為騎乘電動滑板車無涉及酒駕問題,便大膽騎車上路,卻因交通違規遭員警攔查,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接續偵辦。警方說,電動滑板車屬慢車,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制範圍內。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謝姓南子日前於臺北車站外飲用米酒後,自認電動滑板車不會被警方攔查,便違規騎乘於道路,並於中山北路與市民大道路口,違反號誌任意往北穿越道路,與西向東行駛的機車撞個正著,雙方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謝男面有酒容,且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經檢測後酒測值高達0.54Mg/L,警方除立即製單舉發外,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謝男帶回派出所偵訊依法送辦。
【記者張曜麟/台北報導】買了個心酸!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日前指出,電動滑板車等個人行動器具,依法還不能在道路上使用,並暗諷交通部「說要訂指引,但目前都沒下文」;交通部回擊,稱《處罰條例》中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辦法,北市已可自訂。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法,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違規可罰1200到3600元並禁止行駛、車輛移置保管,另新增時速25公里以下的電動滑板車也納管,若行駛於縣市政府公告可行駛路段外,可罰1200至3600元,最快11月30日上路,不過最終日期還是得由行政院核定。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佳里區一名男子開著卡丁車加載拖車,載兒子逛大街,引發網路公審「危險!不負責任」。男子為此發文「這種行為要被評價為『年輕能再生』,由衷建議你們別帶著孩子出門了」,他依然會載兒子出門。不過警方可不認同,將開出紅單,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台灣交通亂象被外媒認證為「行人地獄」,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22)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三寶在高快公路「螃蟹走」包括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罰鍰上限將提高到3.6萬;慢車未禮讓肇事,導致視障者受傷死亡,也要開罰1200到3600元,依照法律作業時間推估,最快明(2023)年可上路。
【特勤中心、趙大智/台北報導】34歲女星張景嵐曾被封為「宅男女神」,出道後在主持、演藝、戲劇都有不錯的成績,近年更是自創保養品牌,在事業方面頗有成績。16日《壹蘋新聞網》直擊張景嵐頭載毛帽,身穿毛衣禦寒,喝咖啡坐鎮在攝影棚內,監督拍攝自家保養品的商品照,只見張景嵐忙碌地滑手機、講電話,從下午忙到晚上,拍攝結束後談完事情,過沒多後牽出一台電動滑板車在人行道滑行,背影雖然帥氣但違規已屬實,消失在東區巷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