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市府推動房屋稅差別稅率2.0,讓修正條例能順利通過,本次修正重點主要以住家用房屋稅稅率為主,採「自住減稅、多屋增稅」的方向修訂本市自治條例,當中「單一自住稅率由1.2%降為1%」,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預估本市約有42萬戶納稅人受惠。由於113年7月1日起自住房屋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尚未設立戶籍的屋主,一定要在今年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才能適用1.2%或1%較優惠的稅率。

若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課徵稅率,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按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課徵房屋稅,4戶以內每戶1.5%;5-6戶每戶2%;7戶以上每戶2.4%。;另起造人待銷售房屋按持有期間課徵房屋稅,起課1年以內,每戶2%;1-2年,每戶2.4%;2-4年,每戶3.6%;4-5年,每戶4.2%;超過5年,每戶4.8%。

無論祭出限貸令或是提高房屋稅,當多屋族成本提高,未來轉嫁機率增。葉家銘攝
無論祭出限貸令或是提高房屋稅,當多屋族成本提高,未來轉嫁機率增。葉家銘攝

另外上述房屋類型以外之房屋按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課徵房屋稅,2戶以內每戶3.2%;3-4戶每戶3.8%;5-6戶每戶4.2%;7戶以上每戶4.8%。而其他特定房屋,如供住家使用之公有房屋、勞工宿舍、包租代管及公同共有房屋等12類房屋,不納入全國總持有戶數計算,屬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者,為單一稅率1.5%,其餘則按2.0%課徵。

高雄房屋市場調查協會榮譽理事長蔡紹豪表示,無論是央行祭出第7波信用管制或是高雄推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著重均為挺自住客,但抑制多屋族,從貸款成數減少到課徵更多房屋稅,為了平抑房價企圖明顯,然而當房屋稅提升後,通常屋主會提高租金或是未來販售時增加房價,轉嫁成本機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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