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內容提到,中共特工化名「楚亭」、「緹縈」,自稱大紀元時報駐香港記者,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林姓男子,林男明知對方是中共人士,仍介紹軍中同袍蔡男給她認識,要求蔡男提供軍中資料,還說提供資料機密等級越高,報酬愈豐厚。

王定宇指出,這次個案不論是提供蔡姓士兵的個人資料調查表,或是雄二飛彈列放振地操演的示範書、雄二飛彈發射車的操作手冊,坦白說都並未列入機密資料,但有人在散播軍中資訊又收賄,那當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

王定宇提出,「如果沒有收錢呢?」,因此對於提供非機密資料、被中國特工掌握個人資料,是現在看到相當大的隱憂。

王定宇認為,這樣的樣態除了軍中教育要強化,讓軍中袍澤辨識風險,未來應該在國安相關法令上,把初始階段的滲透刑罰加重,「否則一但頭過身就過,共諜網路就在我們軍中紮根了」。

王定宇說明,海鋒大隊是台灣非常重要的守衛部隊,對於中共渡海來台發揮了強大嚇阻力量,未來無論是雄二、雄三、魚叉岸置飛彈,都屬於海鋒大隊,是國家安全守護重要單位,也是中共滲透的重要目標。

王定宇批評,此案讓人痛心,無論是已被離退的林姓士兵或是收錢辦事的蔡姓士兵,「真的是罪該萬死」,應用最重罪刑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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