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本次公民投票於8月23日舉行,台中市有超過241萬人具投票資格,包含9.3萬的首投族。罷免案與公投同步進行,投票規則詳盡,鼓勵居民參與。

重點整理如下:
  • 公民投票年齡資格為18歲以上且持續居住6個月;罷免案年齡資格為年滿20歲且在選舉區住滿4個月。
  • 投票採「領、領、投」模式,先進行罷免票再公投;投錯票匭仍有效。
  • 投票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無通知單但資格符合仍可投票。
  • 台中市投票權人數為241萬6,540人,包括9.3萬首投族;設置1,898個投開票所。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午投下公投票,對於媒體追問黨主席選舉、能源等議題均未回應。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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