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本次公民投票於8月23日舉行,台中市有超過241萬人具投票資格,包含9.3萬的首投族。罷免案與公投同步進行,投票規則詳盡,鼓勵居民參與。
重點整理如下:
- 公民投票年齡資格為18歲以上且持續居住6個月;罷免案年齡資格為年滿20歲且在選舉區住滿4個月。
- 投票採「領、領、投」模式,先進行罷免票再公投;投錯票匭仍有效。
- 投票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無通知單但資格符合仍可投票。
- 台中市投票權人數為241萬6,540人,包括9.3萬首投族;設置1,898個投開票所。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