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賴清德演講中多次錯誤引用歷史事實與脈絡,《文思革》粉專指出其錯誤,包括台灣是否參與制憲、細節錯誤的法律條文過程等。這些錯誤造成對歷史理解的混淆並被批評為史詩級災難。

重點整理如下:
  • 【歷史事實錯誤】賴清德錯誤解讀台灣未參與制憲會議,實際上台灣參加了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
  • 【脈絡過度簡化】將五五憲草直接與今日憲法劃等號,忽略了政治協商會議的重要性。
  • 【歷史事實錯誤】憲法公布與施行時間表述不準確,應正確指出施行時間為1947年12月25日。
  • 【歷史事實錯誤】使用修憲錯誤混淆省長民選和凍省的不同事件背景。
  • 【將政治批評誤導為客觀事實】錯將批評性政治言論當歷史事實,如「區長」說法。
總統賴清德。翻攝自賴清德臉書
總統賴清德。翻攝自賴清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