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12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會中媒體詢問,陸委會清查軍公教人員是否持中國大陸身分,最後查到2人有大陸身分證。陸委會對這2案的處理方式為協助他們註銷大陸戶籍,反觀對台籍教師張立齊申領大陸定居證,則是直接註銷台灣身分,是否處理標準不一?

梁文傑回應,軍公教清查專案查到2位公務員具大陸身分,但這2位當事人都是自幼由父母幫忙辦理,且清查過程皆主動承認。所以根據「兩岸條例」規定,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必要,因此保有其台灣身分,但2人相關職務結束後,必須要去對岸執行放棄身分證的相關程序。

梁文傑表示,關於張立齊說他的定居證已經過期,且沒有申請大陸戶籍及身分證,這並無法證實,陸委會現在確定他領用過定居證,至於效期是否已過,不在陸委會考慮範圍。

梁文傑強調,「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例如,中國護照效期是十年,即使失效,如果被政府查到,這並沒有什麼不同,只要曾經領用過,對政府來說就是違法。

梁文傑舉例,2017年有旅行社組團前往中俄邊境,其中領隊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入境俄羅斯海參崴,雖護照效期僅3個月,且當時已過期,但政府仍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與護照。

「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或其委託的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簽發經批准的中俄邊境旅行中國公民。「中俄邊境旅遊暫行管理實施細則」第25條規定,台灣居民參加中俄邊境旅遊,需向組團社或代辦社報名交費,然後由本人到該地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旅行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給一次旅遊有效的護照,由邊境地區的組團社統一辦理出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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