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罷免團體趕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2月20日生效前,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中選會共收到64案罷免案送件,其中54案為立委(部分為罷免對象為同1人,或經不予受理程序後重行送件),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而未通過的9案皆為民進黨立委,包括伍麗華、張宏陸、蘇巧慧、李坤城、蔡其昌、何欣純、陳冠廷、林俊憲、王定宇。

選罷法規定,中選會收到提議書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是否正確。按照各罷團所提供遞件日期推算,3月3日至10日預計還有21位立委審議結果出爐,分別為6位民進黨立委、14位國民黨立委、1位無黨籍的一階審議結果出爐。包括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陳瑩、黃捷、許智傑、王美惠;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謝衣鳯、邱鎮軍。還有無黨籍立委陳超明。

中央社報導,另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審議結果最晚為3月14日、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為3月15日、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為3月16日前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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