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原定於9時30分開庭,但他提早半小時便抵達,等待開庭過程中他遇到熟識的媒體,低聲喊冤當時廖俊松父子帶來的提袋放在角落,自己真的第一時間沒看到;還強調為了這件官司至今已瘦了10公斤。

鄭文燦本月19日首次出庭應訊時,先花了一個小時詳細說明「都市計畫法」流程及地方政府權責等法規,隨後直指檢察官對推動過程「有誤解」,否認收賄,又以指證其行賄的廖俊松愛吹噓、品性不佳、前後供述不實,且有栽贓嫁禍之可能性,堅絕否認收錢。

鄭文燦向熟識的媒體低聲喊冤,當時廖俊松父子帶來的提袋放在角落,自己真的第一時間沒看到。張沛森攝
鄭文燦向熟識的媒體低聲喊冤,當時廖俊松父子帶來的提袋放在角落,自己真的第一時間沒看到。張沛森攝

今天(30日)開庭由律師代為辯護,首先強調,本案涉及都市計畫變更流程複雜,被告多達11人,希望法官能以更多的耐心和理解,讓被告能有充分的說明。隨後指出,檢察官在今年5月28日接案,不到一周的時間,約6月3日即發動搜索、傳喚、拘提等強制行為,質疑檢察官如何能在短短一周全盤掌握及了解都市計畫變更流程…

辯護律師指出,檢察官起訴內容主要是根據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父子的證詞,但與鄭文燦並沒有對價關係,而鄭也沒有配合的職務行為起訴的內容存在檢察官的個人臆測和偏見及對都市計畫變更流程的誤解

且鄭文燦律師仍指廖俊松供詞前後不一,尤其是五百萬行賄過程丶以及五百萬如何籌措丶決定和返還等都有不同陳述,更顯料的供詞有很大問題。

另外,辯護律師也指,檢察官針對本案相關內容的會議資料及證人論述的內容,都有「截錄」的情事,而截錄的內容都是對被告不利,質疑其間是否有針對性

面對鄭文燦律師的說法,公訴檢察官則指,廖俊松等人以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市地重劃為終極目標,鄭文燦當時身為桃園市長,有協助召開會議、批公文等屬於職務上的行為,可以呼應及配合廖俊松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有「符合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嫌,並強調本案重點在於「不能拿錢辦事」

檢察官指出,鄭文燦對於市長官邸被放了一個黑色提袋,也不打開來看裏面是什麼東西?也堅持不代送、郵寄,還要親自返還等行為表示「匪夷所思」!其中來龍去脈有必要交代清楚,也必須在日後傳喚相關被告來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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