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翠雲表示,財劃法修正涉及國家財政資源的重分配,應該要審慎推動,並爭取最大共識。應通盤檢視事權劃分、財政情勢、調整機制的公平合理性,在滿足地方財政的需求,以及落實地方自治的情況下,同時要維護中央財政的規劃能力,以及中央財政的韌性。莊翠雲表示,倉促的修法情況下,將貿然改變現有的財政秩序,是另外一個分配不均的開始,會讓調整分配機制更加困難。
莊翠雲指出,財政部先前除了收集各地方政府,對於分配指標的意見之外,也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凝聚地方政府所提出來80多項的分配指標,當然各個指標裡權重要如何分配,都需要再進一步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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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翠雲提到,財劃法分為垂直分配以及水平分配,垂直分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分配。我們認為垂直分配應該要兼顧各地方政府的財政穩健,但這次的修法沒有考量,同時也沒有考量到事權的劃分,只是從中央政府釋出財源。她表示,中央積極支援地方的財政,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的補助款挹注地方的財政,地方財政自2012年的短絀589億元,到2023年剩餘高達648億元,可以看到地方財政已有大幅改善。
莊翠雲指出,明年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支援達到1兆151億元,比2014年的5486億元成長了85%,若修法再釋出3753億元,會衝擊到中央的施政能量,影響到整體經濟發展、社會福利、國防、社會安全的施政措施,加上這次修法第30條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個年度預算編列,地方政府所獲配的財源將超出稅出所需,換言之,地方政府完全不需要去自籌財源,那地方政府就不會為財政努力籌措財源,是否會為消化預算而有浮濫支出?對整體財政紀律都有不良影響。
莊翠雲接續表示,垂直分配經過與專家學者們多次討論,在「事權」沒有調整的情況下,財源大量釋出,會造成中央、地方財政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