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出,承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原訂1日上午提訊在押的柯文哲,但柯文哲在法警抵達台北看守所準備提解柯時,柯文哲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應訊,看守所人員隨即向承辦檢察官回報,經承辦檢察官審酌柯文哲身心狀況是否適合應訊,尚有疑慮,因此決定取消今天上午原訂庭期,將另擇定期日,再行提訊。

柯文哲臨時不願出庭應訊,是否因身體不適或真的不願應訊,北檢目前尚未進一步說明。

 

對此,律師黃帝穎今在臉書發文表示,朱亞虎認罪行賄,是對收賄被告的致命重擊,因此若柯文哲心虛無力出庭,屬一般貪瀆被告的常見狀態。他表示,柯文哲拒絕出庭「面臨3大法律後果」。

首先是「強制在押被告柯文哲到庭」,黃帝穎指出,一般在押被告,除了重病等例外請假事由,均應配合檢方偵辦,沒有拒絕提訊的權利,北檢已經「禮遇」柯文哲,但如果柯得了便宜還繼續賣乖「拒絕到庭」,柯文哲面臨的第一個法律後果將是檢察官依法強制被告到庭,警察直接上銬、押上囚車帶往北檢。

其次,是「延長羈押」,他提到柯文哲羈押禁見後公開聲明不提抗告,並承諾「請檢察官於此2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未料如今柯不到1個月就反悔,拒絕提訊,若遲延檢方偵查節奏,將構成檢察官向法官聲請延長羈押的事由。

最後則是「柯文哲犯後態度不佳被從重量刑」,黃帝穎指出,柯文哲拒絕出庭、拒絕配合司法查明真相,未來到了法院,「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就是法院從重量刑的判決根據」,必須面對嚴肅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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