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反擊回應如下:

本人為維護摯友託孤之未成年子女權益,於其病逝後隨即透過司法程序希望達成孩子的遺產信託,並委由社會局擔任子女監護人。日前司法業已查出林姓生相關不當使用之情,正進一步調查中。林男竟挾怨利用未成年之子控訴本人侵占,幸經檢察署詳盡調查而為不起訴處分。今再由未成年子女具名為不實聲明,將未成年子女推向媒體,以掩蓋自己不法之事,誠令人震驚。

另該不起訴書業已明載系爭財產30億皆於謝女士帳戶內而已為子女所繼承,此正為不起訴主要理由,則林男在明知此情下竟令未成年子女聲明為本人所得,究否藉此阻止司法繼續調查林男領走子女財產之事實,不得而知?但已足見林男顯為不適任之父親。

本人再次呼籲立法與行政機關對於單親家庭之未成年子女如因共同生活之一方父母過世,因而繼承遺產者,應本於《兒童權利公約》,正視制度缺口,積極建構保障機制,以守護兒少最佳利益。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邱瓈寬閨蜜擁大立光股票值31億!託孤前病榻 「做一事」醫師認證 無良父瞎告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