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洲民今天接受媒體電訪時說,京華城案歷經3名前市長,是都發局承擔業務的重中之重,都發局公務員處理此案時,當然須定時向市長報告。

林洲民表示,擔任都市發展局局長時,監察院在105年糾正台北市府有關京華城容積率,後續由都發局處理,在他任內時處理方式就是在市府晨會報告、以文字簽備忘錄上呈市長室,相關報導事實確實如此。

林洲民被問及備忘錄內容時說,北市都發局因應京華城容積率時,一定是守法推動所有過程,因涉及公務機構,一定是秉公處理,同時定期向時任市長報告,且印象中,他向柯文哲提出建言,柯都知道。

至於柯文哲曾提過不知情,林洲民指出,他在107年12月25日離開市府,柯文哲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如何進行後續業務不瞭解,而柯文哲是否知情,相信大家心中都有清楚答案。

根據中央社報導,林洲民也曾上簽柯文哲及在晨會公開提醒,如照應曉薇質詢放水容積,市府恐須負起圖利法律責任,相關公文內簽市府都留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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