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政治獻金超過一萬元就要交代來源,所以切成幾筆來捐贈,這樣才看不出是誰捐贈的。進來的收入,要有支出的核銷,如果要搬走,就必須完全不考慮成本概念,也不用去核實到底有沒有這些開銷,在結算時胡作非為,把大筆的鈔票輸出到私人公司。會計師到底在核對時做了什麼,基於會計師對客戶的保密義務,我們現在還不得而知,畢竟他只能在檢察官面前陳述,所以暫時不予置評。可是,這些帳目真的會讓人懷疑,這難道就是自詡清廉的民眾黨會做的事嗎?難道只是因為第一次選總統,所以才有這些問題嗎?如果這麼說,那麼以前選市長的時候就沒募款過嗎?

會計師,原本應該是找公正第三方來查核,找了自己的黨員,還擔任中央委員,名列不分區立委的人。
辦活動,則是找自己開的木可公關公司來承接,還疑似積欠其他公司款項,金額高達1300萬元。這間公司,不僅名字跟柯文哲高度重疊,而且住址與台灣眾望基金會(柯文哲的基金會)、新故鄉智庫(柯文哲的智庫)、智堯資訊公司(兒子當人頭的公司)都在台玻大樓。請問,我要選總統,活動要外包,應該是擇優發包,還是乾脆自己設一間公司,讓肥水不漏外人田?

不對啊!畢竟是「把國家還給你」、「義無反顧拼一次」,為什麼重點擺在把募款的金額,毫無把關的交給自己人設立的公司,隨便他花、隨便他用?辦一個活動只要20萬,木可公司辦,就可以20倍,把募集到的、受管控的政治獻金,透過外包活動,轉給自己可以控制的私人公司,讓他們大賺特賺,不用監督?

這不就是國庫通黨庫,把公益的錢變成私人的錢嗎?國民黨以前都這麼幹,你們是哪裡來的新政治?
說要跟財團切割,來了京華城。
說不設基金會,來了台灣眾望基金會。
說不組黨,來了民眾黨。
說第一任不要想著第二任,第二任不要老是想著選總統,還真的連任也選了總統。
說屬下貪污,老闆一定知情,結果副市長被地檢署限制住居。
說政治要清廉,現在有十大弊案,給了京華城超高的容積率,郝龍斌不敢做的,他做到了。

選個總統,可以把問題都丟給自己找的會計師、把民眾給他的政治獻金隨便交給別人亂花,完全沒有內稽內控,各種費用都比別人高好幾倍,把受監督的錢不斷洗出去私人公司的帳戶裡。
這怎麼回事?

我可以負責任的說,在他的最新聲明裡,完全看不到他在反省。所有的錯,都是會計師的錯、黃珊珊等人的錯,他們要請辭,他識人不明、用人不當,即使覺得自己責無旁貸(責無,旁die),但是,別人要請辭,他完全沒事。
基於無罪推定,而且案件在偵查中,留給檢察官們好好調查就好。可是,這一切的瓜田李下,鞋子也穿了、帽子也戴了,到底要怎麼給支持者一點點、一點點就好,合理的交代呢?
連選戰的錢都要賺,這是怎麼回事啊!你是來選總統,還是來賺大錢的?
你是把人民的智商當作1+5+7嗎?

【本文經呂秋遠律師授權刊登,未經同意請勿拷貝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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