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聲明中提到,北院的新聞稿證實高虹安並沒有「人頭助理」或虛報加班時數的不法行為。不過,法官認定高虹安浮報助理薪資,並將多出的薪資作為辦公室公共支出,總計11萬6514元,因而重判她7年4月,並褫奪公權4年。

柯文哲表示,助理的薪水與加班費本應如實申報,但立法院過去的陋習是將這些費用領好領滿,立法院每年的決算中,助理薪資與加班費執行率超過96%,這也間接證明了實務操作上的普遍問題,他強調,高虹安並無貪污意圖,這種公積金制度不是她發明的,而是助理從前任立委那裡帶來的。

 

作為民眾黨的新生力量,高虹安是政治素人,而柯文哲當時忙於台北市政,對立院運作不甚了解,他的幕僚對法院的量刑標準感到不平,尤其是對比其他案例,柯文哲表示,民眾黨一向受到最嚴厲的監督,這次事件只能讓他們更加努力反省和改進,做到更好。

柯文哲強調,高虹安因11萬的「不法所得」被「從重量刑」,但法院未考慮她並無前科、誤信助理建議而踩到法律紅線,且她自掏腰包的公費支出遠超過11萬,這樣的重判是否能體現司法的公平正義,讓很多人心生疑問。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判刑停職。新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判刑停職。新竹市府提供

高虹安昨自錄影片已經表態會繼續上訴,柯文哲也支持她爭取自己的清白,同時,他要求所有黨公職記取教訓,以更嚴格的標準自律、自省,才能獲得人民的持續支持。柯文哲最後表示,台灣民眾黨將以此事為鑒,不斷自我要求和改進,以期能夠獲得社會的信任和支持,為台灣帶來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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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宜瑾詐助理費雷同高虹安案 傳昨再遭南檢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