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部務會報,並安排地政司報告租屋電費新制,地政司表示,新制重點包括以用電度數計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以用電度數計費,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公共設施電費未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房東不得額外收取;另外,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電費資訊。


內政部地政司製作懶人包,讓房客易於了解租屋電費新制。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地政司製作懶人包,讓房客易於了解租屋電費新制。內政部提供

此外,為讓房東房客易於瞭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地政司已同步製作懶人包及Q&A等資料,放置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另新版租屋電費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也將於公告後放置官網,供各界查詢使用。同時,將透過各地方政府、租賃住宅服務業及不動產經紀業公會,以多元管道加強對外宣導,提醒民眾廣為使用新版租賃契約。

董建宏最後裁示時表示,為利租賃雙方可以在市售各通路購得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使用,除請地政司儘速邀集坊間銷售租約的通路商及印刷商,協調舊版契約書下架、新版契約書印製及上架作業外,也提醒民眾簽訂租賃契約時,宜善用內政部新版的租賃契約,簽約前務必詳閱契約書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 

內政部地政司製作懶人包,讓房客易於了解租屋電費新制。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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