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芬郁表示,61件確認的校園霸凌事件61件,其中,生對生55件、師對生6件,學校人際關係是孩子生活的重心,當他們感受到「被霸凌」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學校或教育局接到霸凌通報,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採取「調和、調查和處理」,教育局看重的可能是這件調查後「到底算不算霸凌」,但家長和學生的感受是「有沒有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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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芬郁表示,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得知發生霸凌時,20個工作日內通知是否受理;5個工作日內,組成處理小組進行調和或調查;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和報告,提給防制委員會審議,處理小組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還可以延長二次為限,每次一個月,等同一件霸凌事件處理結束都過了一學期;有1件去年她去年受理的案件,到目前程序還未走完,其中1位當事人還在家遠距教學,案件已演變成司法訴訟。
張芬郁表示,依規定學校必要時可將霸凌事件當事人採取抽離或個別教學,或暫時安置到其他班級或協助轉班,但教育局抗拒處理,讓學生在班級上的相處愈來愈困難,她要求市長盧秀燕,在高民調情況下,積極處理校園霸凌事件,讓台中市的小孩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們在學校很安全,不用擔心被霸凌」。
教育局指出,台中市各校執行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均依據教育部規定辦理,教育局將積極督促學校以「提早因應,加速趕辦」為原則,縮短決定是否受理的作業時間,並盡力於一個月內產出調查報告。
教育局強調,對於校園霸凌事件零容忍,將持續督促學校儘速辦理、釐清真相,並要求各級學校平時加強宣導防制校園霸凌處遇知能,營造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建構和諧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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