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提出實務、制度及法制三面向精進作為。

實務面加強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角色,包含對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媒合機構之監督,建立地方政府複訪機制;完善媒合機構服務品質內控與督導機制,訪視報告應交督導審視並報地方主管機關、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建立訪視應注意事項列表。

此外,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對於照顧家外安置兒童之居家托育人員,規範嚴謹之資格條件、教育訓練及訪視頻率、檢視篩選機制妥適性、強化教育訓練及完善督導考核機制,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增進專業人員兒虐敏感度、辨識能力及專業知能。

「制度面」包括要求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之安置照顧服務;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

制度面並將加強社衛政合作,針對脆弱家庭未滿3歲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造冊予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幼兒專責醫師,關注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檢討重大案件處理機制,以個案為中心之原則思考問題,非以機關內部分工思考。

「法制面」部分,將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

同時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之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並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之管理、不當對待案件之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之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之處罰強度。

衛福部表示,此次事件對社工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之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持續共同努力保障並協助社工,也請各網絡單位一起肯定與支持社工專業。

衛福部指,將儘快邀集地方政府及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討論執行細節,並完成相關行政流程,期使網絡更綿密,不漏接任何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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