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今天赴總統府、行政院及立法院4黨團為政院版《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請願。在拜訪完民進黨、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黨團後,陳水扁便發表談話,他強調,自己不是為陳致中來奔走,是為有類似案件的所有國人奔走,一但他們在年輕時誤蹈法網,是否一定要透過立法剝奪他們一輩子的參政權,這才是他關心的。
陳水扁說,陳致中5月11日就要去服刑,「我們都認了,也不得不接受」。他說自己擔任台北市議員也沒有做滿,1任3年1個月又3天,就因為蓬萊島案入獄;所以陳致中選3次,縱使第一次選全高雄市最高票,第3次選區最高票,3任12年只做5年,那是他的命,他的政治之路就是那麼坎坷,這些都沒有話講,也不能怪誰,所以這次北上請願跟陳致中被判刑一點都沒有關係。
陳水扁表示,他做過總統,深知《洗錢防制法》不是這樣用的,「2005年總統任內,我為回應世界潮流,相關部會草擬《洗錢防制法》,時間倉促、包山包海,可以說是一個大拼盤,那是為洗錢防制,可以多做不能少做,但沒想到事隔多年竟然被拿來誤用,淪為參政防治法,要剝奪人民參政終身,這是他看不下去的」。
陳水扁指出,尤其今天來拜會黨團之前,為何要向行政院長陳建仁請願,因為陳不僅是科學家、政治家,更是宗教家,「神愛世人,神也愛罪人,神也愛更生人」,今天陳的前任(蘇貞昌)所提出來20天之內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部分竟然抄襲正副總統的版本,這樣符合比例原則?一個選村里長或代表的人參選資格被剝奪,竟然是比照總統級的,權利義務完全不符比例。
「所以20天提出那樣抄襲的版本,飆車、民粹,也就過去了」,陳水扁語重心長的說,現在經過委員會審查真的有很多問題,大家應該要靜下來,理智的討論,屆時有很多前任院長20天內倉促草擬有不夠周延的地方,甚至有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違憲爭議,茲事體大,真的要呼籲所有黨團,不要立惡法再來說要釋憲,明知道有違憲問題,就要在立法、修法過程中慎重,否則就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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