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劉世芳、莊競程與洪申翰今天召開「個資外洩不容敷衍!呼籲新內閣素成立專責保護機關」記者會,並邀請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數位部韌性建設司長鄭明宗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列席。

賴品妤指出,她自去年10月的2300餘萬筆戶政資料開始,一路追蹤健保署、iRent個資裸露事件;到上週她第一時間得知「格上租車」App「GoSmart」內給使用者查詢自己的「租車單」連結是公開、未加密,可以傳給第三人查閱的事件,她即要求公路總局積極監督業者弭平破口、盤點損失並通知所有受害者,並應針對所有共享服務等業者進行個資維護檢查。

賴品妤強調,目前在於個資保護上最大的爭點為《個資法》由各目的主管機關主責,衍生出監督單位不同,權責不清互踢皮球狀況。適逢新內閣上任之際,政府必須回應憲法法庭的判決,盡快成立獨立專責保護機關,不能再把相關事件視為個案,因為眾多個案疊加起來根本就是通案。

賴品妤提及,在數位時代個資外洩事件大多與資安息息相關,然目前數發部卻因相關法規不足而少有主動角色,宛若技術外包單位置身事外;是故個資法、資安法等顯然有通盤檢討的必要,國發會也須進行各國個資監理狀況比較分析及「各企業搜集客戶之個資使用必要研究」,為了督促政府,她也將提出自己版本的《個資法》修正草案。

以視訊方式參與的莊競程指出,台灣在資安領域的相關產業,像是晶片安全、端點防護、網通設備,無論軟體硬體都有強的競爭力。但是,過去十年台灣的公私部門卻屢次爆發重大的個資外洩的危機,資安問題從來沒有少過,包括此次iRent爆發的事件。由於缺乏專責專業的管理機關,監管作為難以落實,如果流於事後開罰,民眾無法接受。

莊競程也質疑,依照《個資法》規定,業者一旦發現個資外洩後,應在查明後通知當事人,以降低事故衝擊。但是幾年前也發生人力銀行上百萬的求職者資訊外洩的事件,多數使用者其實根本無從得知,更遑論保障自己的權益。主管機關必須雙管齊下,持續提高對消費者的宣導,也要進一步提供受害者相關的協助。

劉世芳表示,近年除了健保署、戶政資料等公務機關爆發個資外洩事件之外,盤點如租車業者、網路書店、人力銀行、乃至於社福團體委託之資訊廠商,民間公司會員資料外洩事件,但民間公司不受資安法規範,則多以個資法辦理,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責,卻往往出現事前無法有效監督、事後處置牛步,已成為民怨所在。

此外,劉世芳指出個資外洩容易形成詐騙溫床,根據刑事局統計,去年與前年的高風險賣場皆為網路書店,詐騙通報數從940件提高至3,773件,暴增4倍;連帶造成投資詐騙、解除分期付款等詐騙,去年一到十月,增加了17.84%。然而個資外洩事件發生後,個資法主管機關國發會往往神隱、資安主管機關數位部僅是技術人員,再再顯示政府需要儘速成立獨立資安及個資保護的專責機構,司法機關也需速審速結、加重罰則,才能回應民眾期待。

洪申翰表示,在憲法法庭公布的111年憲判字第13號憲法裁判中,就指出個資法與其他相關法律,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有違憲之虞。對資訊隱私保障有不足之處,要求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三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但是到目前為止,相關機關都還沒有提出修法規劃與期程。

洪申翰認為,一次次重大個資外洩事件中,都沒有人負責,也都沒有任何民眾被政府機關通知自己個資隱私遭到外洩,可以採取哪些措施。政府相關部會到現在,都還沒有認真的將人民資訊自主權的保護機制,納入政策的整體考量範圍內,真的是太慢了。台灣民眾的個資隱私到底要再被外洩多少次,才能重視這個問題?所以他也呼籲,新內閣應該要盡速著手來成立個資保護專責保護機關,並提出整體個資保護的政策。

(左起)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與數位部韌性建設司長鄭明宗列席記者會,並當場針對疑問說明。潘袁詩羽攝
(左起)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與數位部韌性建設司長鄭明宗列席記者會,並當場針對疑問說明。潘袁詩羽攝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說明,國發會參考國際立法案例,目前已經有完整的大架構規劃,惟涉及行政院的人力、預算等尚須詳細討論,她也承諾將在一個月內提出籌備期程報告。

數位部韌性建設司長鄭明宗則說,個資是龐大業務,數位部協助保護個資管理。若資安管理法需要修法,其會積極的研議。不過賴品妤便隨即要求,數位部要重新思考自己的定位,否則如同技術外包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表示,其將全面針對相關業者進行個資維護檢查,也會至格上租車進行複查。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


往下閱讀下一則新聞 往下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