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黃仁今天針對民眾對於單元二土地重劃案恐涉及工程弊端,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台中市近20年有20幾個公辦和自辦重劃區,因為土地價值翻倍,讓地主、地上物擁有者和開發商之間產生利益衝突,引發不少訴訟案。

黃仁指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陳情人指稱,自辦重劃時間漫長,期間有許多如處理釘子戶等因素導致費用增加,如果該案經費浮報,是否表示台中近年20多個重劃區也涉及數千億元土地工程弊端?

黃仁研究室列出近年台中市地重劃工程經費比較。曾雪蒨攝
黃仁研究室列出近年台中市地重劃工程經費比較。曾雪蒨攝

該研究室並全面檢視台中自辦重劃區單元一至單元十四及公辦重劃區12期到15期的工程費用,扣除固定的水電、瓦斯等四大管線工程款,每公頃單價最少的是單元十四為1319萬元,核定時間較早是2008年;公辦的12期單價要1555萬元,核定時間更早是2007年;時間相近的單元一、二、三和單元八,每公頃單價是2360萬元、1771萬元、1615萬元和1807萬元,金額上下差距600萬元左右。

 

是議員黃仁接受自辦重劃會地主陳情認為判決不公,要求市府協助調查處理。曾雪蒨攝
是議員黃仁接受自辦重劃會地主陳情認為判決不公,要求市府協助調查處理。曾雪蒨攝

其中法官針對單元二案,一審判決認為重劃會要求建築事務所不斷追加費用,相較於周邊台中市政府公辦公華區12期工程款高達每公頃1555萬元,單元二每公頃1771萬元的工程款,認為明顯屬於「嚴重浮報」922萬元,依背信罪對涉案人判刑。

但陳情人認為,自辦重劃區的工程費用包含設計、土方、道路、施工、拆遷補償等費用,尤其拆遷過程面對違建或只有地上物者,重劃會必須付出許多無法明列的費用,對此市議員黃仁要求市長盧秀燕應該比照新竹市長高虹安,針對近年來的重劃工程案全面清查工程款問題,不要讓新竹棒球場「大祕寶」事件在台中市上演。

黃仁表示,依規定,重劃會核定必須4年內完成,但實際檢視重劃實施情形,一堆重劃區現在還有釘子戶,霸佔土地的都沒有解決,所以重劃會必須把這些必須付出、卻許多無法明列的費用預估進去,「這就是法官認為浮報工程款的關鍵處」,對此他要求市府針對陳情人疑義,全面清查近年自辦重劃案土地工程費,還給陳情人一個公道。

市議員黃仁要求市府協助重劃會協助調查重劃過程工程費的公平性,維護市民權益。曾雪蒨攝
市議員黃仁要求市府協助重劃會協助調查重劃過程工程費的公平性,維護市民權益。曾雪蒨攝

對於黃仁要求,台中市地政局重劃科長陳芸宏強調,不論公辦或自辦重劃,針對工程預算目前皆邀請專家學者採合議制委員會審查,且市府為保障地主權益,主動於地政局網站公開公、自辦重劃相關資料,不論是重劃計畫書、重劃會章程,或是會員大會會議紀錄、理監事會議紀錄、計算負擔總計表及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等均全數上網公開,公開內容及完整性均領先全國各縣市,力求對地主權益保障最大化,一切依法行政,且尊重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