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2021年1月1日起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豬肉進口,引發國人對食安的疑慮,國民黨不但發動「反萊豬、護食安」遊行,藍營立委還發起反萊豬公投,並於2021年12月18日投票,但未通過。

彰化縣張姓男子在政府宣布將開放萊豬不久後,於2020年9月1日在個人臉書發文,內容為「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碰到皮膚也會吸收的」等,並轉貼他與其他人的對話,內容包括「我親眼看過我姪子10年前用(瘦肉精),下場是腦癌,癌細胞還把腦殼吃掉」、「所以進口的吃了,會沒問題嗎」等。

2020年11月的「反萊豬、護食安」大遊行。翻攝台中市議長張清照臉書
2020年11月的「反萊豬、護食安」大遊行。翻攝台中市議長張清照臉書

彰化地檢署獲報偵辦後,以目前沒有證據顯示長期食用合法劑量的瘦肉精易引起癌症等理由,認定張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將他起訴。

張男出庭時辯稱以前有養過豬,萊克多巴胺本來就是有毒的,網路上隨便查都知道,也有副作用。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該罪構成要件需以散布、傳播「捏造或虛構事實」,張男因見過相關新聞報導及網路文章,再加上他和姪子曾為養豬戶,姪子曾使用過瘦肉精而離癌過世而合理懷疑,並未「故意捏虛」事實,難認有違法故意,一審判他無罪。

台中高分院二審仍判張男無罪,全案定讞。資料照片
台中高分院二審仍判張男無罪,全案定讞。資料照片

檢方上訴說,認定張男貼文為謠言並非在於「萊豬會致癌,因此反萊豬進口」,而是萊克多巴胺很早就被農委會公告為禁藥,國內養豬戶應無取得萊劑做為豬隻飼料的可能,因此,張男所稱「我親眼看過我姪子10年前有用」、「下場是腦癌,癌細胞還把腦殼吃掉」等語,與事實不符,顯屬虛構。

為此,台中高分院特別函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詢問近20年來是否驗出含有瘦肉精的豬肉?農委會函覆表示2009至2017年間,國內畜牧場及肉品拍賣市場均有驗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不合格的件數,其中,2009至2011年件數分別多達72、170、148件之多,且均未查獲藥品源頭,證明張男辯稱其姪子的豬肉10餘年前被驗出含有瘦肉精成分,並非沒有根據,判決張男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