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林秉樞2021年與小他2歲的高嘉瑜交往,戀情發展不到幾個月就出現恐怖行徑,藉視訊偷截圖裸照、恐嚇、打頭臉、扯髮拖行、囚禁等各種方式。
全案曝光後,林秉樞被檢方依傷害、強制、私行拘禁、恐嚇、妨害秘密、加重誹謗、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8罪起訴;而林秉樞被羈押226天後,今年7月獲80萬元交保。
今下午新北地院判決出爐,林秉樞必須要去關的部分僅有傷害罪、處8個月徒刑,扣掉他被羈押的226日,亦即只要再進去關2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就可出獄。而林的其他刑度共2年2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高嘉瑜隨後召開記者會指出,法院僅判囚林秉樞8個月,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竟然無罪,這對她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會請檢察官一定要上訴。
高嘉瑜表示,她所受到的傷害,同時間也發生在另外10幾位女性,包括大學教授、名人、法界人士,也有弱勢的單親媽媽等等,這些女性受到的傷害絕對比她還嚴重,但因怕被告報復、成為媒體焦點,沒有人敢站出來,所以自己責無旁貸,必須站出來面對這一切、揭發被告的惡行,避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高嘉瑜說,過程中,被告用盡各種方式極盡羞辱我,還持續撒謊從不認罪,試圖卸責,試圖用精神疾病等種種理由來脫罪,這種種過程對我來講,都是身心受創也處於恐懼當中。
但我知道,我受到的暴力黑暗,只是冰山一角,社會上還有很多比我更弱勢的受害者,我必須要有勇氣來面對這一切,讓他們也能夠站出來。
媒體詢問是否覺得判太輕,高嘉瑜回應,我們覺得判決過輕,法官在很多事實上,並未了解到被告用狡詐方式來脫罪、不斷說謊,在法庭上不斷捏造事實,這樣卑劣的行為,以現在判決來講,完全沒有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
高嘉瑜強調,被告犯的罪刑絕不僅於此,她所提告的部分僅是冰山一角,受害者多達10幾位女性,她只是受害者之一,身為民意代表,她必須站出來讓大家知道被告的真面目,不希望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高嘉瑜回憶,當時自己被打到腦震盪,手機在他的手上,被迫不能穿衣服,這種情況下要如何逃出飯店,「在整個過程中..其實...」她停頓些許後接著說「我是完全被控制自由」。
高嘉瑜提到,隔天立法院有甲動,黨團要求一定要出席早上的會議,但她被囚禁無法到現場,即便不斷哀求被告讓她到立法院也未成。她表示,這些事實在法庭上都有提供讓法官知道,很遺憾法官認為沒有求救,就不算私行拘禁,這個部份我們一定會請檢察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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