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5歲的林秉樞2021年9月與高嘉瑜視訊時,用手機截取她裸照9張,同年11月10日以人頭帳戶在臉書發文指高介入他人婚姻,隔天晚間10時許高嘉瑜到新北市某飯店找林男,遭林喝令進房間裸體下跪、交出手機。林男查看發現高跟前男友有聯絡,兇性大發,不但把高痛毆一頓,還用手機錄下她奄奄一息的慘狀,直到12日下午1時才因高要到立法院開會,歸還手機讓她離開。
新北地院一審依妨害秘密、恐嚇、誹謗、傷害、強制、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7項罪名,將林秉樞判處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可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被高等法院駁回,因雙方均未再上訴,全案定讞。
由於林秉樞已因此案被羈押226天,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據了解,林秉樞戶籍在台中市西區,新北地檢署已囑託台中地檢署代執行。
台中地檢署證實,已收到新北地檢囑託執行之函文,並於25日分案並將依法進行相關執行作業。也就是說,台中地檢署在完成相關確認程序後,近日內就會通知林秉樞到案,並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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