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目前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但他身兼亞洲棒協會長、世界棒壘球總會執行副會長,近期將赴泰國曼谷參加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泰國棒協東南亞運動會,參加10月改選會長,日前向法院聲請短暫解除限制出境,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高院已裁准他10月13至19日解除境管,但條件是擔保金2.5億元,責付由外交部長林佳龍、運動部政務次長鄭世忠、律師葉建廷3人擔保。

「紅火案」緣於中信金控2004年插旗兆豐金,辜仲諒被控與時任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人,透過紙上公司「紅火」購買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不法獲利高達10億台幣。

一審法官依《銀行法》背信罪、《證交法》間接操縱股價罪,判辜9年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加重改判9年8月,但高院更一審改依《金融控股法》共同背信罪將辜仲諒判刑3年6月。

更二審則認為,中信銀當時以公平市價將結構債賣給紅火公司,紅火贖回結構債獲得差額利益,該差額獲利不能視為中信銀損害,認定不構成《銀行法》背信罪,此外,中信金因轉投資而大量買進兆豐金股票,雖影響兆豐金股價,但中信金是經金管會核准轉投資,有正當動機買進兆豐金股票,不構成操縱股價罪,2021年4月逆轉改判辜無罪,檢方再上訴,全案又被最高法院發回。

更三審於2023年11月仍判辜仲諒無罪,檢方於去年2024年1月再上訴,最高法院同年9月就辜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刑法》背信罪部分,撤銷發回,更四審今天重啟審理。

 

辜仲諒聲請本月13日赴泰國曼谷參加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獲准。張欽攝
辜仲諒聲請本月13日赴泰國曼谷參加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獲准。張欽攝

辜仲諒今年6月間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表示要去日本東京拜會相關棒球協會成員,爭取會員支持選世界棒壘總會執行副會長,當時他指出,世界棒壘球總會將於今年10月在泰國曼谷舉辦年會,改選執行委員及會長,辜仲諒日前為此向高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高院已裁准他本月13日到19日可赴泰國參加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

辜仲諒9月間赴日本沖繩參加U18世界盃棒球賽決賽及閉幕典禮,向高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高院裁准解禁3天,但要提出1.5億元保證金,並責付外交部長林佳龍、時任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及律師葉建廷擔保,今天再裁准他赴泰國參加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

據傳紅火案今天下午更四審開庭前,現任運動部政務次長的鄭世忠現身高院,外界揣測可能是他為擔保辜仲諒聲請赴曼谷遞交相關文件。

至於紅火案,今天更四審準備程序中,受命法官蔡羽玄指出,更三審認辜仲諒8項涉犯罪名,包括《銀行法》特別背信罪、《證交法》特別背信、間接操縱股價、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向金控子公司收受不正利益、相對委託罪以及洗錢罪,但最高法院維持更三審判決無罪或因《速審法》無罪確定部分,更四審審理範圍只有《銀行法》特別背信罪。

但是,公訴檢察官補充指出,還要追加辜仲諒涉犯《刑法》普通背信罪。辜仲諒等人的律師則就檢方上訴表示意見,認為本案已纏訟19年,一直流浪在二、三審,期盼盡速將全案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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