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董事辜仲諒因涉及澄清湖購地一案,遭北院日前重判7年8月有期徒刑,並令辜與同案被告中信前財務長張明田、中信前財務副總林祥曦3人施以手機監控防逃。
中信金控於上週5月28日即收到中信金董事辜仲諒的聲明, 聲明全文為「針對日前法院一審判決之購置澄清湖不動產案,本人自認清白,並無任何不法所得,相信司法終將查明真相。但為不影響公司運作,降低外界部分人士疑慮,於與公司討論後,應公司要求,為使股東會順暢進行,將於今(2025)年6月13日中信金控股東會結束後,遞送辭任書」 。而辜仲諒本人今天並未出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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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辜仲諒之前已表示會在股東會結束後遞送辭任書,但今天股東會仍有小股東關切該官司是否會造成中信金控損失,小股東表示,近日在新聞報導上看到辜仲諒涉及澄清湖購地案,「這個官司是否會造成中信金控的損失, 如果造成損失,中信金控是否會向辜仲諒求償?」
對此,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回答「辜仲諒是冤枉的」。中信法務部門主管表示,澄清湖購地案的法律訴訟問題, 民國99年間公司內部曾進行調查, 該案的獲利始終留在中信金控內, 這年事在99年度的財報也揭露過, 外國律師也分析過並無問題。律師則補充表示,澄清湖購地案是海外轉投資,經查相關人員未獲任何不法利益,中信金控也未受到任何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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