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於11日邀集保發中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壽險公會及業者共同研商,決定採行三項暫行措施。金管會今召開例行記者會,保險局長王麗惠指出,三項暫行措施包括資本適足率(RBC)匯率採半年均價評價、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以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部分,將採行差異化的監理要求。
保險局長王麗惠指出,第一是RBC匯率採均價制度部分,將比照現行股票採半年均價評價的方式,採匯率均價基礎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適用範圍以受匯市短期波動導致壽險業未及調整避險策略的既有金融資產為原則,排除外幣現金及外幣存款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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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部分,王麗惠指出,將依據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及第5條授權規定,在確保保戶權益前提下,提高特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計算彈性。其中,提高計算責任準備金利率部分,得以現行依保險商品計算說明書中所適用的責任準備金利率為基礎,最高以加一碼為限。另外採更貼近當前死亡率假設部分,計算責任準備金時所適用的生命表,得改採更貼近當前國人生命經驗數據的「台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之100%。調整後的責任準備金,則不得低於該保單價值準備金。
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部分,王麗惠指出,保險公司可衡量自身財務業務現況及未來發展預期,於今年9月30日前,以今年6月30日的現時資訊,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並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審核,今年6月30日保險業者的RBC是否達法定標準,都可申請過渡措施,沒過關的業者則可用9月底的第三季RBC再提出補考申請,補考機會僅一次。
金管會將在6月底前發布函令,發布後即刻上路,以挽救業者半年報。金管會表示,今年6月底前完成三項暫行措施相關法令,包括資本適足性報告相關填報表格填報手冊、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及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的修正及發布。壽險圈評估,每家壽險業估有數十億元到數百億元準備金可以「釋出」,有大量舊有終身壽險的大型壽險受惠將最大。
金管會於109年宣布適用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至今逾5年,經過產、官、學界的共同努力,新制度實施在即。王麗惠強調,壽險公司要先自助人助,調整體質不是一朝一夕,要有階段性目標,提出未來的具體改善面向、時程和目標,後續金管會分別再跟個別公司討論,期許業者積極透過自身努力健全體質,以保障保戶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