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警分局立德所警員蔡孟涵值勤時,李女向她表示先前搬家搭計程車時,劉姓運將不僅看她行李太多還幫忙搬了30分鐘,不料她翻找口袋卻發現錢不夠,但劉姓運將卻只是揮揮手說「算了」就離開。
獲得幫助的李女心中始終放不下這筆300元車資,但匆忙間只記得運將的名字及部分車號,也沒留聯絡方式,苦惱許久後決定求助警方,蔡孟涵了解過程後,經過一番比對及確認,找到了43歲劉姓運將,李女也跟運將約定好還款方式及時間,完美劃下句點。
警方提醒,日常生活中遇到財物遺失等突發狀況,都可主動尋求警方協助。同時呼籲,民眾在乘坐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時,可事先確認車資與付款方式,留下司機聯絡資訊或簡單記錄相關細節,避免因慌亂而遺漏重要訊息,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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