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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是一則關於一起嚴重兒虐事件的新聞,林男被控在女友工作的時候虐打其1歲兒童,造成嚴重的身體損傷。經一系列調查和司法程序,法院最終認定林男對兒童故意傷害,判刑1年2月。

重點整理如下:
  • 林男在高雄與呂姓女友同居,被委託照顧其1歲兒童,後來孩子被警方認定為遭受虐待。
  • 林男被指控暴打1歲孩童,導致其全身多處重傷,包括頭部和內臟受嚴重創傷。
  • 法官認為林男的說法不符合事實,根據傷勢推斷為故意施暴,故認定林男有罪。
  • 在三審法院中,最終維持林男1年2月的刑期判決,並駁回上訴。
高雄林男暴打女友1歲兒致全身遍體麟傷、顱內出血、肝腎及腎上腺撕裂傷出血,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1年2月定讞。示意圖
高雄林男暴打女友1歲兒致全身遍體麟傷、顱內出血、肝腎及腎上腺撕裂傷出血,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1年2月定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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