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張安樂等人於2006年成立統促黨,卻在尚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前,逕自收受209萬7800元的個人捐贈政治獻金,違反修正前政治獻金法。張安樂等人另涉嫌自2014年3月間至2016年6月間,陸續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款項,涉犯業務侵占罪。

熱門新聞:北市男疑口角糾紛 超商前亮「水果刀」揮舞遭警法辦

此外,張安樂兒子張瑋等人被控依照張安樂指示,以華夏大地旅行社公司名義租10輛小發財車供統促黨使用,虛增華夏大地旅行社租金支出,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涉犯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張安樂等人未如實記入統促黨相關帳冊並加申報,涉觸犯偽造文書罪。檢方起訴張安樂父子、張瑋妻子王姝茵等6人。

一審經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張安樂於政治獻金法、業務侵占被訴部分無罪;被控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部分,則判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至二審,高院仍認定張安樂罪嫌不足,駁回上訴,判關8月確定。

至於張瑋夫妻部分,張瑋一、二審依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1年;另犯公司法、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等8案,分別處2至4月有期徒刑;妻子王姝茵一審則因犯修正前《銀行法》,處有期徒刑1年7月,二審逆轉獲判無罪,其餘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等8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4年。

張瑋夫妻倆再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僅針對王姝茵涉修正前《銀行法》於二審獲判無罪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其餘駁回確定。判刑確定後,台北地檢署於今年3月通知張瑋報到入監,張卻未如期到案執行;檢方拘提未果,於同年4月再度發出傳票至張的另一處所,同樣拘提未著,北檢日前依法聲請沒入50萬元保釋金,並對張發布通緝。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核二廠長涉收賄!護航業者取標案 百萬現金賄款全藏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