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一名男子因與未滿14歲少女進行性行為被判刑,並在法庭上作偽證,稱自己被脅迫進行性行為,結果被判附加刑期。二審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少女及父親的其他指控因缺乏證據未被支持。
重點整理如下:
- 柯男因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被判處3年6個月徒刑。
- 柯男於庭上作偽證,聲稱自己是被少女的2閨蜜脅迫與少女性交,因此又被判處4個月徒刑。
- 高院駁回柯男的上訴,認為一審判決合理且量刑適當。
- 少女及其父親曾指控2閨蜜強制性交,但因缺乏證據,2閨蜜被裁定不處分。
- 案件發生在少女家中,涉及複雜的個人和法律關係,並牽涉多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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