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台東一名婦人因右轉後繼續打方向燈被警方攔查和要求酒測,最終以拒絕酒測被罰18萬元。法院判決認定婦人打燈行為不構成違規,道安規則未清楚界定方向燈關閉時機,且警方攔查不符合法律要求,因此撤銷裁罰。
重點整理如下:
- 法院判決表示婦人持續打方向燈不構成違規,因在短距離內不影響其他車輛的預計行為。
- 警方認為婦人持續使用方向燈違法,但法院認定此行為沒有構成潛在危險,認定警方攔查無理。
- 法院指出警方於私人土地上攔查婦人,違反警察勤務條例的條款。
- 婦女拒絕接受警方酒測被視作有理,最終撤銷罰款和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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