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今年初,黃呂錦茹在國民黨內倡議「以罷制罷」策略,對民進黨籍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發起罷免行動,然而藍營招募連署過程不力,眼看民進黨積極進行藍委罷免提議程序,且選罷法修正案即將上路,未來提議及連署資格勢必更加嚴格,加上黃呂錦茹聽說北市議員鍾小平有意在中選會遞交吳沛憶罷免申請案,為了避免被人搶先,黃呂便指示加速罷免雙吳申請案。
不料,藍營後來驚覺,2位罷免雙吳領銜人皆未於選區設籍滿4月,不符選罷法規定。眼見事態嚴重,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齊聚商討對策,黃呂即拍板雙雙更換2罷免案領銜人,而為了在短時間內備齊有新領銜人蓋印且合乎法定數量的連署名冊,黃呂即指示黨部以抄寫方式偽造連署名冊,最終在黨部動員志工抄錄連署名冊之下,於短短2天內偽造出5211份連署書。
北院今日開庭審理罷免雙吳幽靈連署案,黃呂錦茹一早緩緩走進法庭,只見她髮根處長出不少白髮,看起來是憔悴許多。甫開庭,法官詢問有關起訴書所指的罪名、犯罪事實是否承認?黃呂一改先前全盤否認的態度,她聽聞後僅是簡短回答「是」,改口承認檢方指控的全部犯行。
法官接著針對是否繼續羈押詢問檢辯雙方意見,並透露黃呂錦茹已委由律師聲請具保停押。黃呂錦茹的委任律師指出,黃呂對於本件罪名及犯罪事實皆不爭執,另外共同被告初文卿、姚富文均於認罪,檢方也無再請求調查證據,黃呂無所謂和共犯或其他人證協調口供或串證必要,更無可能性,因此本案已無羈押原因,請求法院准予提出具保金以停止羈押。
對此,檢方仍認為有羈押必要,其原因非針對黃呂錦茹個人,而是因同案被告、藍營青年軍賴苡任至今否認犯行,也有提出證據調查請求,有羈押原因是因此部分。黃呂錦茹的律師則認為,賴苡任聲請證據調查是他的權利,檢方不能以共同被告不認罪或聲請證據調查,就認為有羈押必要,將此不利益歸於黃呂,顯非常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