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陳德修指控謝和弦未經同意重製歌曲並移除他的作曲名義,要求賠償及澄清名譽。法院一審支持陳德修的控訴,判處謝和弦及馬槽公司賠償,而最高法院最終駁回謝和弦的上訴,維持賠償決議。

重點整理如下:
  • 陳德修指控謝和弦未經同意重製並移除他的作曲名義,違反其權益,要求賠償。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支持陳德修對謝和弦的控訴,判處賠償39萬元及登報澄清。
  • 最高法院因有證據未全部調查,發回智財法院重審,最終維持部分賠償及澄清要求。
  • 智財法院改判結果,最高法院駁回謝和弦的上訴,維持賠償與澄清的要求。
謝和弦和陳德修(脩)因歌曲〈夠愛〉版權鬧上法院。彭欣偉攝
謝和弦和陳德修(脩)因歌曲〈夠愛〉版權鬧上法院。彭欣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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